在蔣匪中正白色恐怖統治之下發生了許多不公不義之事,在「台灣國」的公理正義之下,拆除蔣匪中正的「大中至正」牌樓,不僅符合社會公義,更是大快人心。拆除「大中至正」牌樓就夠了嗎?當然以「台灣國」的法律而言那有這麼簡單!接下來得拆除中正紀念堂裡的銅像,外面的圍牆,甚至整個中正紀念堂都得拆個精光還給台灣人民公道才是正辨。除了如此就夠了嗎?當然還不夠,因為「台灣國」的法律是大公無私的,所有不公不義之事全得追究到底,許多在白色恐怖期間發生不公義的事物一定要還原事實公道,甚至期間不公不義之所得一併償還給當年的受害者。

  當年蔣匪中正來到台灣,破壞原本的市場機制,壓迫地主不得高出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以上收租,使地主蒙受重大損失。三七五減租是在偽中華民國於38年4月14日起,由台灣省公佈「臺灣省私有耕地租用辦法」實施的土地改革政策,由農業復興委員會委員走狗蔣匪夢麟建議,台灣省政府主席走狗陳匪誠實行。與此項政策相關的法律: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則在民國40年6月7日公佈,歷經三次修訂而實施至今。該條例規定了地主收入的上限,亦即耕地租租額不得超過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的千分之三百七十五。此外,它也干涉了由於地主和佃農之間的私人租賃行為。

  租佃制度在台灣具悠久歷史,因是人民私權行為,政府一向採放任態度。民國38年4月14日施行三七五減租,這是由二五減租而來,即原租率50%*(1-25%)=37.5%因此三七五減租即二五減租。三七五減租以民國36年及37年之平均正產物收穫總量為計算依據,而非每年依37.5%重新計算,故為定額制而非定率制。蔣匪中正實施三七五減租因此圖利民農296043戶,不當得益者佔農戶44.5%。訂約面積256557公頃,佔耕地總面積31,4%。租率由50~70%減為37.5%,因此生產情緒高漲,佃農收益大幅增加,生活獲得改善。

  這群在蔣匪中正圖利之下的農民經濟大為改善,所以有能力娶新娘,是為「三七五新娘」,也有能力買牛,是為「三七五耕牛」,有能力買腳踏車,是為「三七五腳踏車」。而這些農民在蔣匪中正的圖利之下所得,原本應為地主之產財,因為白色恐怖的高壓統治導致地主蒙受損失,因此「台灣國」將立法頒訂「白色恐怖期間地主無辜損失暨農民不當得利追討」特別條例,該法律精神是向當年佃農追討因蔣匪中正壓迫之下地主損失之租金,利息以現金銀行定存利息計算,如當事人已經死亡得由其後代三親等內子孫償還,如無金錢償還得服勞彼替代,如無後代者,得開挖其墳地檢視有無值錢之物抵數。

  再則蔣匪中正亦實施耕者有其田,民國38年4月14日公佈實施「臺灣省私有耕地租用」辦法,於民國40年6月7日制定公佈「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作為法律依據,全面實施耕者有其田,規定地主保留中等水田三甲、旱田六甲及免征耕地。政府徵收地主超額之出租耕地,附帶徵收地主供佃農使用收益的房舍、曬場、池沼、果樹、竹木等定著物的基地,放領給現耕農民。於民國42年12月順利完成,計徵收放領耕地139249公頃,創設自耕農戶194823戶。徵收方面,補償地主70%為政府發行的實物土地債券.30%為水泥、紙業、工礦、農林等公營事業股票。

  耕者有其田政策在台灣實行的最大負面影響就是地主的定義太嚴苛、讓許多中產階級在政策實施後淪落為窮人。在中國早就該實施的耕者有其田政策無法實施,原因就在於農業時代地主多有政治實力,所以無法實行。遭共產黨擊退的國民政府來到台灣後,為了保有政權,耕者有其田有著類似消番的政治目的,以減少地主反抗的機會。當然此時政治界都是從中國初來乍到,加上228事件剛過,反對此政策實行的地主力量不存在,國民黨因而藉此消滅原本存在於台灣的政治勢力。蔣匪中正藉由白色恐怖高壓統治強搶地主土地,圖利自耕農戶194823戶。

  依照「台灣國」大公無私的法律,將頒訂「白色恐怖期間地主無辜損失暨農民不當得利追討」特別條例,將蔣匪中正白色恐怖統治之下圖利農民的不當取得田產歸還原地主,若當事人已死亡則向則後代追討,若依然無法償還則向其後世子孫追討至清償為止,若土地已販售則以市價追討。隨著台灣經濟起飛,當年許多不當取得農地之農民,因農地變建地,莫名的成了億萬富翁,對於當時的地主情何以堪!更甚者,因祖傳之田產莫名因白色恐怖統治失去,從此對萬惡的國民匪黨產生不滿之心,因此投入反對運動,多半成了政治犯而飽受冤獄,造成受雙重傷害,假若無法追討不當利得則,嚴重違反「台灣國」立國精神。

  「台灣國」是大公無私的,是追求公理正義的,凡事在國民黨白色恐怖統治期間不當利得,一律追查到底,還原一切公道。三七五減租圖利農民296043戶,耕者有其田圖利農民194823戶,總計490866戶,若以每戶4人計算,總計圖利對像高達1963424人,如今拆了蔣匪中正的牌樓,以「台灣國」的公理正義標準而言,仍無法還原被害人之公道。任何事要做就做澈底,拆蔣匪中正之牌樓不過一人爾,對於當年上百萬不當得利的農民不能視而不見,而地主之委曲亦該還其公道。今日拆了蔣匪中正之牌樓,期望仍俱良知的「台灣國」農民能自動自發繳回不當利得歸還地主,免得浪費法律資源,自誤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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