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恰昨天回應了我所寫的一篇文章,整篇文章的大意就是,個
人不按照規訂做事,違反規定便宜行事來討好住戶,從中換取個人
的好處。但出了事則由團隊來承擔,甚至害人莫名其妙的挨罵。古
小姐給女兒買了一部新車,但是家中已經沒有多餘的車位,添益就
讓這位小朋友把車子停在陳國泰的車位,反正這家人向來都是坐計
程車進出,家中有車位卻沒有車子。不希望發生的事總是會發生,
結果讓陳國泰發現家中的車位怎麼會停了一部車,這下子可好了,
跑到櫃檯來罵人,怎麼會有車子亂停。但大家都搞不清楚是誰的車
子,因為這部車子沒有任何登記。

  更可惡的是,添益也不跟其他同事打聲招呼,要是一旦發生事
情,大家還可以在第一時間解決,就自己悶著頭幹。幸好嘉聲有印
象這部車子好像是這位小朋友的,於是就找上門試試。果然沒錯,
就是這位小朋友的車子,趕緊要她把車子移走,否則事情就大條了
。古小姐家裡又不是沒錢,而且不是個不通情理的人,可以好好跟
她說,社區有不少車位待租,花點小錢就解決了。欣怡說了,古小
姐曾經找過她詢問租車位的事,結果就沒有下文了,接著開始就是
這位小朋友停了別人的車位,已經被趕了好幾次。

  於是建議欣怡找夜班那批老傢伙來處理這件事,欣怡說了,嘉
生已經警告過他,至於是否有用,只有天知道。其實大家根本用不
著這麼可憐,因為他的緣故等著被挨罵,只要出了什麼事,往上報
就行了,凡事公事公辨,要人挨罵也得找闖禍的人出來受氣,甚至
直接往上報,總不可能現場主管連這種事都不敢處理。大家都怕同
事之間翻臉,誰都怕得罪人,碰到任何事只有忍著,可是這是處理
事情的方式嗎?照添益這種搞法,同事之間早晚都會翻臉,試想,
像添益這種同事,在案場結束,大家各奔東西還會繼續聯絡嗎?既
然早晚要翻臉,為什麼不趁早。

  不禁讓我想起初當警衛時所發生的事,社區有個投資戶買了房
子,卻不住在社區。當時娜莉風災之後常跑社區看自己的房子,每
次來都有一部車停放在自己的車位上,於是找上管理中心,因為這
位住戶都是利用星期假日前來,當然是總幹事休假的時候。於是我
們趕緊查詢是誰亂停放,結果是位住戶新買了一部賓士車,家中的
車位都停滿了。同樣的事發生幾次之後,兩造都要找總幹事,因為
總幹事休假而作罷。但是兩造就在辨公室談了起來,一方說自己是
向總幹事租的車位,總幹事說,這個車位的屋主要出租,我是按年
付的租金,總共付了兩年的租金12萬。

  另一造就很生氣,當然不是對這位住戶,而是對總幹事,表示
自己的房子空在那都不租了,怎麼會想要出租車位。當然我在傍邊
就意識到底出生什麼事,但是久等不到總幹事趕來社區處理。終於
總幹事出現了,手上拿了一大包東西,到的時候就交給那位生氣的
屋主,表示有住戶想租車位,我想你的車位一直空在那裡,於是打
了電話詢問。屋主表示根本沒接過電話,總幹事話鋒一轉,應該是
你兒子接的。屋主就跳了起來,我的兒子才三歲,你再鬼扯些什麼
。總幹事表示,錢一直都放在我這裡保管,只是一直不曾碰到面,
現在正好可以交給你。

  原以為這件事了了,沒想到簽約的時候管委會來個不續約的決
定,但是私下慰留警衛續留服務。當時的主委是新光吳東權的夫人
魏麗芳,她告訴我,總幹事發生這麼嚴重的事卻不見公司處理,委
員們不想得罪人,但都在等著看,可是卻沒有任何結果,可見這家
公司的內部控管出了問題。接著反問我,你向公司報告這件事了嗎
?內部控管像是人體的白血球,當一個人的白血球失去了功能,這
個人隨時都會出問題,在這種豪宅能容許這種發生嗎?或許當時只
要有個人願意當壞人,或許結局就會不同了。雖然百般慰留,但我
還是選擇離開,因為我是個好人,怕事的爛好人。

PS上面所言乃南柯一夢,屬本人夢境之中的想像,不代表本公司
  現況,亦不代表本人立場,但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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