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場景,加上新聞事件使我想起這個題目,在挺扁的大會
見到葉菊蘭站在台上令我感慨萬千,新聞媒體遭到一群挺扁的支持
者破壞設備,記者遭到毆打,最後退出中斷採訪。蘇盈貴在高雄市
申請集會,三度遭到駁回。集會遊行屬於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
範疇,相對於台北市長馬英九同意開放民進黨顏聖冠所申請之集會
。言論自由<我雖然不認同你的意見,但要誓死捍衛你講話的權利
>,應該是成熟公民社會的認知。挺扁可以毆打新聞記者,挺扁可
以剝奪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力,如果鄭南榕天上有知會怎麼辦?葉菊
蘭還記得丈夫鄭南榕是怎麼死的嗎?

  1984年3月,創辦了<自由時代週刊>,標榜<爭取百分
之百的言論自由>。在那戒嚴時期,出版法箝制著台人的出版言論
,於是鄭南榕登記了十八張雜誌執照,做為被國民黨查禁、停刊時
的<備胎>。自由時代系列週刊堅持了五年八個月,共出版三百零
二期,直到他死後半年才結束。在言論封閉的1980年代裡,<
自由時代系列週刊>結合著反對運動以密集攻勢突破官方四大禁忌
:蔣家神話、軍方弊端、228事件、台灣獨立,因而創下被查禁
和停刊數最多的記錄。1986年,他鼓吹黨外組黨,率先加入在
美國成立的台灣民主黨,成為島內第一號黨員。

  隨後發起<519綠色行動>,抗議長達三十九年的戒嚴統治
,228事件40周年前夕,他邀集陳永興、李勝雄等人,於2月
4日發起<228和平日促進會>,在全台各地遊行演講,要求查
明真相,平反冤屈與族群和解。1987年9月起,他策劃<蔡許
台獨案聲援活動>,繼之推動<新國家運動>,全台行軍40天。
1988年7月,他取得海外獨立運動者許世楷的<台灣共和國憲
法草案>,隨即在雜誌第254期刊登全文,1989年1月21
日即遭到台灣高檢處以涉嫌叛亂偵辦,27日,他公開宣稱:<國
民黨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不能抓到我的人。>

  鄭南榕在自囚的第71天的4月7日上午,台北市警局重兵包
圍雜誌社,破門而入之際,鄭南榕為了抗議引火自焚。鄭南榕為了
<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為了自由的理想而與獨裁的國民黨對抗
,甚至不惜用自焚的手段抗議國民黨當局。用游錫堃的標準,鄭南
榕是標準的中國人<中國福建省人>,並不是世居在台灣的<福佬
人>。當年<自由時代週刊>的發行人~李敖,社長~陳水扁,總
編輯~鄭南榕,如果鄭南榕尚在人間,會怎麼看待今日的陳水扁?
而當葉菊蘭站在台上見到民進黨支持者毆打記者,葉菊蘭駁回反扁
集會申請,葉菊蘭,沒聽見丈夫鄭南榕在哭嗎?

  昨天一直深思辜寬敏的話<就算吳淑珍有罪,只要陳水扁本人
沒犯法也不能下台>,這句話值得深思<就算吳淑珍有罪>,看來
近日檢察向陳瑞仁會針對國務機要費起訴了,而陳水扁在總統任內
除內亂外患罪之外,根本不會有法律問題。辜寬敏的話是先打預防
針,大概吳淑珍快被起訴了。辜寬敏又說了<陳總統絕對不能下台
,要阿扁下台,就等於是要讓台灣本土政權下台。>。就算陳水扁
不被逼下台,在2008年任滿之後下台,試問到時候<本土政權
>豈不是與陳水扁一起下台?難道辜寬敏的意思是讓陳水扁<連選
得連任>效法蔣介石,或者<成立帝制>效法元世凱嗎?

  李鴻禧也指出<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就是為了權位不惜用
政治打倒法律。現在台灣也有人要用政治打倒法律,如果成真,未
來只要你選贏就把你扳倒,然後再用電視台報紙來洗腦>。早年陳
水扁任台北市長時,羅文嘉就到聯合報前撕報紙,前一陣子陳水扁
也提到TVBS不要看,然後針對些新聞媒體發言,就是因為這些
政治人物帶頭,否則怎麼會有支持者受到煽動去攻擊媒體呢?而且
我根本不認為這是突發事件,先由陳水扁等政治人物洗腦,然後在
站上公然煽動,攻擊媒體的群眾甚至手上拿著標語,難道這些標語
也是臨時起意?而現場幾百位警衛卻視而不見,任由暴民行動。

  這是應該是一個有計畫的行動,主要就是讓中南部反貪倒扁的
民眾不敢有所行動,藉由媒體動用暴力恐嚇民眾不敢出面反扁。這
幾天陳水扁不論走到何處都見到一群紅衣人聚集反扁,高喊<阿扁
下台>,從花蓮,澎湖,高雄到南投等地無一例外,這把火是越燒
越旺。四大天王中只到了游錫堃,其他三人或多或少都藉由不出席
與陳水扁做某種程度切割,也可以解讀陳瑞仁檢察官近日該有所動
作,否則不會膽敢選在此時缺席。當然這也是互動而產生,百萬上
反貪倒扁活動某種程度上起了一定的效果,陳水扁表面上越表現出
鎮定,其實內心中的恐慌是可以想像,事情快結束了!

  之前媒體報導在九月底,最慢十月初,會有民進黨內重量級人
士出面公開反扁,而且層級高於院長,這種人在民進黨內算來已經
不多了,應該再過不久就可以知道答案。民進黨最令人感到不恥與
悲哀之處,就是為著一點點權力,可以將當年的理想忘卻。看到站
在台上的葉菊蘭已經貴為高雄市代理市長,面對這樣的事,連我一
個局外人都心有所感,難道葉菊蘭可以聽而不聞,視而不見,何況
葉菊蘭的先生鄭南榕當初是為了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自焚。
人知道的越多就越感傷,傻傻過日子豈不自在。只有一個感想<一
半兒痴愚一半兒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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