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姓計程車司機事件仍未落幕,更糟的是,日前一度下落不明
,網絡上超過二十五萬人要求恐龍法官下台,甚至比去年一起法官
輕判性侵害案的反彈更大。17日上午11點多,新北市土城警分
局在土城山區,發現這名謝姓運將,隨即移送板橋地院召開羈押庭
,而板橋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之後,認定有逃亡、再犯之虞,裁定
將謝姓司機羈押。謝姓計程車司機涉嫌性侵日籍女學生,當時法官
予以交保引發社會批評。法務部表示,日後對於涉及重罪,或是有
逃亡、串供、再犯之虞的性侵嫌犯,必定會向法院聲請羈押,也希
望法院能夠予以收押,免除社會大眾的恐懼。
整件事情的發展在廣大輿論的壓力下,加上特定團體的串聯,
涉嫌性侵日本女大學生的謝姓計程車司機,檢方聲押,法官卻諭令
五萬元交保,五天後才再被羈押,簡直是一場鬧劇。動輒法官被冠
上恐龍的稱號,如果大家願再仔細研究,十年來台灣社會所發生的
性侵案,多少嫌犯是被裁定收押?裁定交保者又有幾凡?是否裁定
交保之法官皆為恐龍,是否皆該比照此次案件,要求所有法官下台
,又有多少嫌犯最後判定無罪,這些都是在此次事件中不曾被討論
的事。
就在去年9月初,台南市發生婦人遭性侵案,南市警方依被害
人指認,以及一位25歲、只會寫自己名字的黃姓弱智男的認罪自
白,去年11月6日將黃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檢方聲押、法官裁
准。不料8日因案被逮的海軍下士石進益也認罪,且證據確鑿,形
成一案雙破,警方緊急調查,黃男才說案情都是他自己胡編,檢方
昨晚複訊後釋回,黃男被烏龍押了兩天。警方提示照片供指認,被
害人指出他就是那匹惡狼,警方當天傳訊黃男到案,黃某坦承犯案
,地檢署當天將他聲押獲准。
不料,左營海軍志願役下士石進益因涉連續性侵,被台南縣警
方逮捕,南市警方驚覺一案雙破,馬上將弱智的黃某借提複訊,這
回黃才改口否認。員警質問他當初為何認罪,他卻支吾其詞說:自
己也不知道。黃男經檢察官複訊後釋回,父親將他領回,雖被錯押
兩天,但黃父表示,這是兒子自己的問題,沒必要請求國賠;黃父
說,兒子智力有障礙,只會寫自己的姓名,言語表達能力也有問題
,與家庭成員互動不佳,獨自在外租屋,檢方曾詢問是否遭刑求?
兒子也說沒有,但為何會坦承犯案,仍是一問三不知,他盼兒子經
此教訓,別再亂講話,免增困擾。
要不是黃男運氣好,警方逮捕真兇,否則有被害人指證,有嫌
犯自白,恐怕黃男的下場是非常悲慘。就羈押決定權歸屬來說,自
檢察官改隸法官,這可是好不容易取得的人權大進步,是走過押人
取供的社會陣痛期,不容走回頭路。從小到大始終有件事不明白,
為什麼某些人明明不曾犯案,偏偏會莫名其妙的承認犯案,從李師
科搶案中的王迎先,到小女童姦殺案的江國慶,到這位智力有障礙
的黃男皆是如此。從此來看本案,檢警是否已盡到責任,蒐羅足夠
的嫌犯涉案、背景、有無逃亡可能等資料,提供給法官。若僅草草
為之就想拉法官下水,何其危險?
不少人持不得交保或者重判的理由是受害者為外國人士,避免
引起國際紛爭,與損害國際形象。若是照這個邏輯推論,受害者為
本國籍且為弱勢族群是否就該輕判?法律之前彷彿人人是處於不平
等的地位。一位沒有性侵前科,且臨時起意的嫌犯,在沒有串證的
疑慮下,亦無證明其有再犯之可能時,若是受到輿論壓力與政治人
物選舉考量下不得交保,是否此後所有性侵嫌犯皆比照辨理不得交
保,是否先押了再說,如果法官不裁定羈押,恐怕又有二十五萬人
連署要求法官下台,甚至將法官的照片、個人資料公佈於網路之上
,供眾人叫罵,稱之為恐龍。
台灣從威權統治,在眾人的努力下,付出了極大的代價終於走
向民主法治的道路,比起在威權時代的人治色彩,對於法律之前人
人平等有更多的落實,雖然不令人滿意,亦與心中的期待相距甚遠
,但總不能親手破壞得之不易的成果。所謂天賦人權,嫌犯亦有人
權,嫌犯只是涉嫌,並非罪犯,是否有罪得靠證據說話,任何剝奪
嫌犯人權之事皆應謹慎為之,否則也不用將羈押決定權自檢察官改
隸法官。如果不能建立一個讓法官免於恐懼、免於壓力的審判空間
,不能落實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恐怕受害的將是整個台灣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