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2新聞速報【中廣新聞/林麗玉】

  前陣子陸續發生科技業工程師、保全員,疑似工作時數過長,
導致過勞猝死,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北市勞工局研議針對工程師、
保全業等38類行業從業人員,將原本每個月312個小時工作時
數上限,下修為四周不得超過260個小時。

  不過因為勞委會13號也要針對這個問題開會,勞工局表示,
會等中央訂出一致性結論,如果中央沒有結果,北市府會先自行研
議審查要點,確定要降低工程師、保全員等工作總時數。

  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前陣子陸續發生電子業工程師、
保全人員,疑似因為工作時間太長導致過勞死,基於保障特殊行業
別的勞工權益,北市府要針對勞基法第84條之一-修正「另行約定
工作者時數」約定書審查要點。

  目前針對銀行業經理以上、資訊服務業、系統研發工程師、保
全業等38個行業別,依照現行的勞基法第84條之一,每個月工
作時數加上加班不得超過312小時,修正後的時數,會下修為四
周不得超過260個小時。

  不過因為勞委會週三也會針對另行約定工作者時數開會討論,
因為涉及全國一致性,會等勞委會的討論結果,如果中央沒有結果
,北市府會先研議北市府的審查要點。

  勞工局長陳業鑫說,以保全業為例,還分為四大類型,例如人
身保全、運鈔保全、大樓警衛保全、系統保全等,這四類的工作繁
重程度不一,所以會針對工作較繁重的運鈔保全、人身保全,訂出
更低的每月工作時數。

  而北市府持續與職工、資方團體溝通,而北市府會等勞委會開
會決議,如果勞委會確定降低工時,北市會立即實施,如果中央還
沒有結論,北市府也會自行研議審查要點,儘快降低38行業別的從
業人員每月總工時。一旦新訂的要點實施,如果發現違法狀況,會
進行勞動檢查,依據勞基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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