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則新聞事件就引起了社會上批評的聲浪,原由是警察
在夜市中將玩彈珠台的大人與小孩抓起來,上了手銬帶回警局,以
賭博罪移送。或許台北市人比較不清楚在夜市的的彈珠台,在南部
的夜市中隨處可見,就是給小孩子玩的遊戲,既使獲勝不過是十幾
塊錢的小玩具。為什麼警察變得如此?原因就是蘇貞昌上台後要求
警察拼治安的結果。治安可以拼出來嗎?最後只好做假帳充數,滿
足政府高官的需要。從社會經濟角度看,如果政府不能解決經濟彼
弱不振與高失業率的問題,治安怎麼可能搞好?有人因為經濟問題
而自殺,難道不會更多是因為經濟問題而犯案嗎?
我就預估會有更重大的事件發生,果不其然。昨天上班時銀行
的警衛與我討論李雙全的案子,原本還不知道這件事,聽他講起後
才得知。從他告訴我的時候,就認為這件事絕對不是李雙全幹的事
,而且有許多的疑點。第一是檢察官憑什麼公佈李雙全的股市進出
資料,斷言其虧損三千萬?我不是學法律的人,但總知道偵查不公
開的道理。而且一個人能虧損三千多萬,表示這個傢伙身價該有上
億,否則怎麼可能虧損三千多萬?一個前任的鐵道工人有這麼多錢
嗎?我還沒本事虧三千萬呢!
其次我在台東當了一年半的兵役,從台東到高雄坐中興號得三
個半小時的車程,如果李雙全是犯案的人,他在事故現場破壞鐵道
後返家,在由家中陪同太太坐上事故列車,得花多少時間?中間不
會有任何的列車經過嗎?為了保險金犯案,一輛列車發生事故只會
死亡特定人選嗎?除了上帝外,沒有人能辦到!可是深受法律素養
的檢察官相信李雙全有上帝的本事。原本李雙全死了太太就已傷心
欲絕,檢察官公佈其股市操作資訊,報章媒體將其指為殺人兇手,
除了以死明志,還有第二條路嗎?
一宗頗為棘手的鐵道破壞刑案,在蘇貞昌院長宣示拼治安的決
心與政策方向之後,宛若成為各界輿論檢視其成敗的指標案件之一
。但可惡的是深受法學素養的檢察官不僅違反偵察不公開的原則,
還故意或者是誤用不實的資訊,將李姓一家人貼上標籤,引發外界
不當聯想,甚至引發另一起命案,法學教育淪敗至此,人民又能寄
望誰來守護法律的牆垣?我不知道在這批檢察官身上誤送了多少人
命,毀滅了多少善良百姓的前途?只為了上級急於破案,奉承上意
搞出人命,誰該負責?
請記住這個名字<屏東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莊榮松>,檢
察官拿著尚未與證券公司詳細核對、精算的資料,便逕自在媒體前
發布案件關係人的投資資料,我想問,檢警的心態為何?根本就是
先射出箭之後再劃上靶心,非得陷人入罪不可,幾乎與善搞抹黑的
政客之流無異!檢察官雖有偵辦案件、提起訴訟之職責與權力,但
是,身為法律的守護人,與犯罪爭鬥的戰場並不是在媒體之前,戰
場是在法庭之上!對於犯罪之嫌疑人有任何舉證之主張者,不是應
該在法庭之上進行對抗與糾問嗎?否則,法律的存在又有何價值?
前天向媒體公布,李雙全買賣股票虧損三千多萬元,因此合理
懷疑李雙全有犯案動機。但證實確認數字算錯了,李不僅沒有大虧
,還小賺十幾萬。莊榮松下午即代表屏東地檢署公開承認錯誤,並
對家屬道歉。至於屏東地檢署搞錯炒股一事,並大剌剌公布相關資
料,讓外界以為李雙全因炒股失利而有犯案動機。幾個鐘頭之後,
證券公司卻私下表示,李雙全的股票賣買應該是賺不是賠。專案小
組是怎麼解讀帳戶資料?這是合理的動機懷疑,還是為懷疑做合理
的解釋,還在清查的結果,備受矚目。我要看看蘇貞昌這個成天<
衝衝衝>的行院政長怎麼給人民交待?
為這個事使我與同事回憶起李師科這個案件,這是台灣首宗持
槍銀行搶案。台北市刑大肅竊組抓了一個計程車司機王迎先,原本
王迎先不承認犯罪,後來<不知明的原因下承認犯罪>,最後同意
帶著警方前往碧潭起兇槍,在碧潭橋上跳落自殺。最後證明王迎先
不是兇手,兇手是李師科。新聞媒體的報導是王迎先被警方刑求取
供,受不了而承認,利用外出取兇槍的機會自殺。不過坊間另有說
法,是警方嚴刑求供的過程中導致王迎先死亡,後丟下碧潭橋製造
死亡假像。經過了幾十年,我們的司法進步了嗎?
如果我們不重視這件事,以為這件事發生在別人身上,與自己
無關?我告訴大家,如果情況再不改善,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是李
雙全第二。由阿扁開始,民進黨執政高官中太多是由台大法律系畢
業,更多是擁有律師執照,我們國家的人權有因此改善嗎?白曉燕
命案是由陳進興犯案,民進黨發動人群包圍總統府,要政府對於治
安給大家一個交待。而這次李雙全自殺,導因是蘇貞昌不當的<拼
治安>的宣示,再由深受法學素養的檢察官不當處置,我們該怎麼
辦?我想問,如果阿扁今天是在野黨又會怎麼辦?難道道德與價值
判斷可以雙重標準?
在夜市中將玩彈珠台的大人與小孩抓起來,上了手銬帶回警局,以
賭博罪移送。或許台北市人比較不清楚在夜市的的彈珠台,在南部
的夜市中隨處可見,就是給小孩子玩的遊戲,既使獲勝不過是十幾
塊錢的小玩具。為什麼警察變得如此?原因就是蘇貞昌上台後要求
警察拼治安的結果。治安可以拼出來嗎?最後只好做假帳充數,滿
足政府高官的需要。從社會經濟角度看,如果政府不能解決經濟彼
弱不振與高失業率的問題,治安怎麼可能搞好?有人因為經濟問題
而自殺,難道不會更多是因為經濟問題而犯案嗎?
我就預估會有更重大的事件發生,果不其然。昨天上班時銀行
的警衛與我討論李雙全的案子,原本還不知道這件事,聽他講起後
才得知。從他告訴我的時候,就認為這件事絕對不是李雙全幹的事
,而且有許多的疑點。第一是檢察官憑什麼公佈李雙全的股市進出
資料,斷言其虧損三千萬?我不是學法律的人,但總知道偵查不公
開的道理。而且一個人能虧損三千多萬,表示這個傢伙身價該有上
億,否則怎麼可能虧損三千多萬?一個前任的鐵道工人有這麼多錢
嗎?我還沒本事虧三千萬呢!
其次我在台東當了一年半的兵役,從台東到高雄坐中興號得三
個半小時的車程,如果李雙全是犯案的人,他在事故現場破壞鐵道
後返家,在由家中陪同太太坐上事故列車,得花多少時間?中間不
會有任何的列車經過嗎?為了保險金犯案,一輛列車發生事故只會
死亡特定人選嗎?除了上帝外,沒有人能辦到!可是深受法律素養
的檢察官相信李雙全有上帝的本事。原本李雙全死了太太就已傷心
欲絕,檢察官公佈其股市操作資訊,報章媒體將其指為殺人兇手,
除了以死明志,還有第二條路嗎?
一宗頗為棘手的鐵道破壞刑案,在蘇貞昌院長宣示拼治安的決
心與政策方向之後,宛若成為各界輿論檢視其成敗的指標案件之一
。但可惡的是深受法學素養的檢察官不僅違反偵察不公開的原則,
還故意或者是誤用不實的資訊,將李姓一家人貼上標籤,引發外界
不當聯想,甚至引發另一起命案,法學教育淪敗至此,人民又能寄
望誰來守護法律的牆垣?我不知道在這批檢察官身上誤送了多少人
命,毀滅了多少善良百姓的前途?只為了上級急於破案,奉承上意
搞出人命,誰該負責?
請記住這個名字<屏東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莊榮松>,檢
察官拿著尚未與證券公司詳細核對、精算的資料,便逕自在媒體前
發布案件關係人的投資資料,我想問,檢警的心態為何?根本就是
先射出箭之後再劃上靶心,非得陷人入罪不可,幾乎與善搞抹黑的
政客之流無異!檢察官雖有偵辦案件、提起訴訟之職責與權力,但
是,身為法律的守護人,與犯罪爭鬥的戰場並不是在媒體之前,戰
場是在法庭之上!對於犯罪之嫌疑人有任何舉證之主張者,不是應
該在法庭之上進行對抗與糾問嗎?否則,法律的存在又有何價值?
前天向媒體公布,李雙全買賣股票虧損三千多萬元,因此合理
懷疑李雙全有犯案動機。但證實確認數字算錯了,李不僅沒有大虧
,還小賺十幾萬。莊榮松下午即代表屏東地檢署公開承認錯誤,並
對家屬道歉。至於屏東地檢署搞錯炒股一事,並大剌剌公布相關資
料,讓外界以為李雙全因炒股失利而有犯案動機。幾個鐘頭之後,
證券公司卻私下表示,李雙全的股票賣買應該是賺不是賠。專案小
組是怎麼解讀帳戶資料?這是合理的動機懷疑,還是為懷疑做合理
的解釋,還在清查的結果,備受矚目。我要看看蘇貞昌這個成天<
衝衝衝>的行院政長怎麼給人民交待?
為這個事使我與同事回憶起李師科這個案件,這是台灣首宗持
槍銀行搶案。台北市刑大肅竊組抓了一個計程車司機王迎先,原本
王迎先不承認犯罪,後來<不知明的原因下承認犯罪>,最後同意
帶著警方前往碧潭起兇槍,在碧潭橋上跳落自殺。最後證明王迎先
不是兇手,兇手是李師科。新聞媒體的報導是王迎先被警方刑求取
供,受不了而承認,利用外出取兇槍的機會自殺。不過坊間另有說
法,是警方嚴刑求供的過程中導致王迎先死亡,後丟下碧潭橋製造
死亡假像。經過了幾十年,我們的司法進步了嗎?
如果我們不重視這件事,以為這件事發生在別人身上,與自己
無關?我告訴大家,如果情況再不改善,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是李
雙全第二。由阿扁開始,民進黨執政高官中太多是由台大法律系畢
業,更多是擁有律師執照,我們國家的人權有因此改善嗎?白曉燕
命案是由陳進興犯案,民進黨發動人群包圍總統府,要政府對於治
安給大家一個交待。而這次李雙全自殺,導因是蘇貞昌不當的<拼
治安>的宣示,再由深受法學素養的檢察官不當處置,我們該怎麼
辦?我想問,如果阿扁今天是在野黨又會怎麼辦?難道道德與價值
判斷可以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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