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生最大的新聞就是王靜瑩發生的家暴案,我要在部落格
提一下,第一是:娶老婆千萬別娶名女人。台灣地區經內政部統計
的每年的家暴案平均為二萬六千人,可是有幾個人能上得了新聞版
面,大多數的女人還是在角落默默的哭泣、承受,得不到社會的關
注。因為這一次的機會使得電視媒體重新對於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報
導,算是比較正面的新聞,而不是流於八卦事件的報導,人們常說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學生時代可能學了物理、化學、歷史、
地理等等一堆的東西,可是對於出社會以後要面臨的法律問題卻不
曾著墨,這樣的教育有了問題。

  例如兩性工作平等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勞動基準法等等,走
入婚姻,走入職場的相關權利義務,學校半點都不提,其實這些課
程都應放在國民義務教育中學習。不是碰到事情不知道怎麼保障自
身的權利!第二:別娶有錢的女人,或者是經濟獨立的女人,因為
這類的女人可是離開男人獨立生活,甚至獨立撫養孩子。不論在家
庭中或職場中受到了不平的對待,可以不受經濟壓力的牽絆。第三
別娶人際關係好的女人,因為出了事,不會無處可去,到那裡都有
親友可以投靠,支援,跑到那裡都不知道。所以這三種女人千萬別
娶回家。

  其實我上面說的都是反話,因為一個女人,第一要懂法律,蔡
惠子律師寫的書,簡單易懂,我是不做廣告,所以不提書名,你們
自己可以買來看。第二要有獨立的經濟,有了獨立的經濟就無後顧
之憂,可是在沒有經濟壓力下做你想做的事。我的部落格的投資理
財可以看看,不用花錢。第三是不要因為走入了婚姻就斷決自己從
前的人際關係,否則出了事找不到人可以幫忙,不會投靠無門,走
投無路。更重要的是婚前張大眼睛,事後做再多的努力彌補,根本
於事無補,太慢了。別天真的以為,眼前的男人會為你而改變,記
住狗改不了吃屎!太累了,寫一點點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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