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一則新聞:台北市大理高中三年級一名署名為「可可」
的女學生,日前因父母帶狗到新竹,不慎咬死當地居民的觀賞雞,
遭飼主求償一千元。事後她在臉書po文抱怨,怒嗆客家人「廢物
」、「窮酸」、「垃圾」,引起網友不滿,痛批書讀到尾椎去了,
枉費還唸到高三了,居然會用這種幼稚言語去攻擊別人。不料這件
事到了今天越演越烈,據《自由時報》報導,新竹縣芎林鄉華龍村
村長田興業、退休國中老師黃有福等已經號召約三十人,今天早上
將到新竹地檢署按鈴控告「可可」涉嫌公然侮辱。於是將新聞轉貼
於臉書之上,今晚想談談自己的想法。

  還原事件始末:可可於十三日指出「客家人都廢物嗎?」,她
們家的狗咬死一隻小雞,不但被求償一千元,全客家村的人還全部
跑出來罵父親,「會不會太好笑了?」明明只是食用雞還硬要說是
觀賞雞,「自己把小雞放出在馬路上還怪別人」,雖然「你們客家
人都很窮酸、生活都很苦」,但也不能這樣,「氣死我了,真的超
垃圾」。可可這番言論立刻引起網友反彈,揚言要展開人肉搜索,
嚇得她趕緊刪文,並分別在當天晚上和十四日中午兩次貼文道歉,
自己不該在生氣的時候,說這麼過分的話。

  可可強調「不是真心想要罵客家人的,只是替爸爸叫屈」,用
如此污穢的字眼形容是自己的不對。但飼主的講法就明顯的不同,
反而避重就輕。飼主謝麗玲指出,她住在新竹縣芎林鄉華龍村石爺
廟旁,一直以來都在住家對面放養觀賞雞,當天因為舉辦桐花祭,
大約早上十一時左右,有看到台北下來的遊覽車,不久後卻見到沒
綁繩索的白黃色寵物狗,追著雞群跑,一隻兩個月大的小雞就這樣
遭咬死,雖然氣得求償一千元,但最後只拿平時同齡小雞二百五十
元的賣價。

  如果可可整篇po文為真,試想可可到底碰到了什麼事?一家
外出旅遊的可可,自家養的小狗不慎咬死旅遊景點當地飼主的雞,
於是出現一群在地人群起包圍,指著可可的爸爸罵,並且一隻兩個
月大的雞求償一千塊。如果是各位碰上這種事,試問:你有什麼想
法?我不幫可可講話,罵人就是不對,就算道歉之後再被告也是活
該。但我誠心奉勸地球人類與全體外星生物,這個地方千萬不要去
,倒楣的話,可能被群起圍之而罵,甚至要求天價的賠償。限制人
身自由被包圍是合理的,被人群起罵之是應該的,付出高額賠償也
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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