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施春美、蔡亞樺╱台北報導】
寶徠、冠德遠見、瓏山林博物館、太子美麗殿、信義之星等5
豪宅,遭踢爆違法以柵欄圍住公共空間或既有道路,由保全阻擋民
眾進入,多數豪宅昨均已緊急開放,僅瓏山林博物館、太子美麗殿
惡劣不改。北市建管處表示將拆2豪宅柵欄、若再阻民眾將處罰鍰
。
寶徠、冠德遠見、瓏山林博物館、太子美麗殿等4豪宅,以釋
出大樓庭院、步道、綠地等公共空間,而獲得近千坪容積獎勵多蓋
了樓,多賺3~13億元;但建商卻設柵欄或保全看守公共空間,
不讓公眾使用。信義之星豪宅則以左右兩邊各2幢、4幢大樓,將
原市府所有的5米寬人行步道包圍住,以大門管控公眾出入。
《蘋果》記者昨走訪5豪宅,寶徠、冠德遠見、信義之星已不
再阻擋民眾進出。但瓏山林博物館、太子美麗殿兩豪宅保全則積極
阻擋。瓏山林博物館大門由5名保全看守,開放空間告示牌標明後
方庭院屬開放空間,卻遭柵欄圍住,要進入庭院僅能從大門進出。
《蘋果》記者要入內卻遭保全員阻擋:「這有門禁管制,你不是住
戶或訪客。」隨後拉開大門要求記者離開。
北市建管處主任秘書高文婷昨表示,據《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
制規定》,公共開放空間應設明顯標誌,全天開放供民眾使用;另
依《北市綜合設計開放空間要點》,面臨道路的開放空間不得設置
柵欄等障礙物,灌木樹叢高度不得超過1公尺。查報隊分隊長孫淑
霞表示,柵欄屬違建,業者若不限期拆除,建管處將代拆。
高文婷也說,將要求豪宅管委會禁止保全再阻民眾進入,否則
將開罰。冠德建設業務處副總經理洪錦欽表示,之前裝鐵門是怕晚
上有人聚集辦活動,打擾住戶安寧,白天鐵門都打開,任何人可直
接出入;但去年北市府獲報後指示不得裝鐵門,就移除鐵門,才會
有鐵門痕跡。
東森新聞【葉炅龍、張博翔綜合報導】
台灣許多建商都會向政府申請「蓋寬廣高樓的容積獎勵」,來
增加豪宅的樓地板面積,也就是說「信義之星」、「寶徠花園廣場
」、「冠德遠見」等豪宅周遭的步道與庭院綠地因此都屬於「開放
空間」,合法可供一般民眾使用,不過,這些豪宅戒備森嚴,有阻
止民眾進入之嫌。對此,北市府強調會定期勘查,如有此情況發生
會立即處理。
有平面媒體踢爆,北市有許多豪宅向市政府申請容積獎勵後換得樓
地板面積,至少可獲利10多億元。但是,這些建商並未將豪宅周
遭的綠地、庭園、走道等設施提供民眾使用,甚至在門口設置柵欄
將這些「開放空間」納為「私人花園」,並派多名保全在門口駐守
,許多民眾見狀根本不敢越雷池一步,深怕「驚擾」到這些富豪的
安寧。
不過,這些豪宅的門口其實都有放置告示牌,提醒民眾除了建
築物本身,其餘設施都屬公共空間可自由使用,但是,這些告示牌
有的不是特別小,就是「隱藏」在不易發現的濃密植物籬笆內,想
要進去的民眾除了要有過人的膽識外,還要有一雙好眼力才會可能
發現告示。對此,市府表示建商設置圍籬是在合法範圍之內,但是
,如果建商有阻止民眾使用這些空間的行為,會立即處理。
許多都市角落可見到住宅或辦公大樓下有漂亮庭院或造景,讓
過往的行人不禁在匆忙的腳步間想佇足停留,享受一下繁華都市中
的美麗一隅,而這些美麗的花園或綠地就是所謂的「開放空間」。
美國容積獎勵成果斐然開放空間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陳明竺指出,開
放空間的概念是源自於美國紐,當時紐約市內雖有占地廣大的中央
公園,但由於實際綠地的分配不均,其他地區多半沒有公園綠地可
供民眾使用。因此在1960年代,紐約市政府即開始獎勵住宅區
與商業區的新建築提供開放空間,以利市民使用,還可多享20%
的容積獎勵,結果成績斐然,讓許多住宅區內有所謂的「口袋公園
」的設置,讓在地住戶多了許多遊憩空間。
但來往的人一多總是會有垃圾、噪音與治安的問題,因此紐約
市後來取消獎勵住宅區設立開放空間政策,只針對商業區來做容積
獎勵,後來也見到成效,一到午休時間,只見許多上班族帶著午餐
在戶外開放空間享受片刻優閒。政府列管並不定期抽查根據「建築
技術規則」定義,開放空間是在建築基地內,留設達一定規模且連
通的道路,以供通行或休憩的空間。營建署都市計畫組科長廖耀東
表示,開放空間範圍甚廣,包括全市性的人行步道空間、河川旁綠
地,也包括地方性的公園與建築基地的空間。
東海大學景觀系講師李逢時則表示,台灣是在1990年代初
期提出這樣的政策規劃,原立法用意為對大規模基地,鼓勵開發業
者提供開放空間供公眾通行使用,以增加都市綠地面積及休憩活動
空間,並給予增加容積作為獎勵。但並非所有的建築基地都可享受
開放空間的容積獎勵,而是必須有相當的大小才行。且對於開放空
間中的綠化程度有一定的規範。目前台灣對於開放空間的法規,主
要依據內政部營建署所頒布的「建築技術規則」,但實際執行則是
交由各地方政府來制定相關設置與管理維護要點。
以台北市而言,規定開放空間可以設置花台或灌木樹叢,但花
台高度不得高於45公分,灌木叢不得高於100公分,且須保留
有4公尺寬的無障礙出入口。而建商也必須提撥樓地板面積工程金
額的25%與受到容積獎勵的樓板面積相乘之後的金額,作為公共
開放空間管理維護基金。而主管機關也會對於已核發執照的公共開
放空間加以列管,並不定期實施抽查。圍籬、欄杆是最大瓶頸現行
開放空間制度的爭議,在於經由容積獎勵負擔的社會成本交換而來
的開放空間,應提供社會全體大眾使用,並非單為該社區住戶所享
受,因此開放空間視同公共財,不應加以封閉為少數人使用。
然而對於社區住戶而言,任由公眾使用或穿越社區的一部分又
將造成管理上的不便,所以多數的開放空間多被社區封閉,而喪失
原有的功能與意義。台北市都發局建管處表示,大樓管委會在經過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後,是可跟建管處申請於開放空間內設置圍
籬,不過須以鏤空式的欄柵為原則。但這樣會不會影響一般公眾的
使用權益?建管處人員則表示,開放空間的確是提供給公眾使用,
但「公眾」中不能排除「社區住戶」,因此為了考量住戶的權益,
不得不設置柵欄。李瑋珉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專案設計師張祥鎬則指
出,從環境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只要有圍籬、欄杆或樹叢,背後都
隱含著不能隨便進入的涵義,法規這樣的規定與當初開放空間的設
立宗旨的確是有矛盾與衝突的地方。
借鏡國外訂出開放時間陳明竺指出,目前台灣的開放空間審查
,多半是交由公部門的「開放空間審查小組」來進行審議,由於審
查委員都是官員,因此容易受到民代的壓力。他建議可改由各地方
政府的「都市計畫委員會」接手,由於是學者專家所組成,因此較
能避免不必要的壓力,讓開放空間的審議更為合乎專業與實際的需
求。而陳明竺也表示,美國在建築基地興建的過程中,即進行開放
空間的審議,並將決議報請政府備案,因此不會因為後來大樓管委
會的決議或是所有權人的更替,而推翻或更改原有開放空間的使用
。
李逢時表示,世界上許多先進的都市都設置有「景觀警察」,
專門針對都會區的違建或空間使用主動稽查,不像建管單位是被動
的收到檢舉才會進行查報,這是政府部門維護都市景觀的積極方法
。而在開放空間的實際安全考量上,營建署公關室主任蕭文雄指出
,美國都市內的開放空間並非是一天24小時都開放,而是有開放
時間的規定,多半是由早上8點到晚上10點,而這樣的開放模式
是我們可以參考的。
資料來源:
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117174.htm
- Oct 31 Sat 2009 01:09
一般市民有權使用公共開放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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