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下士洪仲丘案7日一審判決出爐,全案18名被告軍士官遭判6至8個月刑期,引起各方譁然。洪姊洪慈庸8日上午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當下覺得相當傻眼,坦承這樣的刑度在意料之外。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判決出爐,被告全遭輕判,讓洪家家屬及社會大眾無法接受,高喊司法不公,洪仲丘舅舅甚至氣到比出「倒讚」手勢,痛批,「黑心政府,黑心國防部。」知名作家九把刀也在臉書上痛批,過失殺人刑度最高為五年,最低是六個月,今天的判決已經很明顯看出,法官根本沒有在乎那在凱道上激憤吶喊的23萬人,九把刀的此番言論也引起許多網友附和,紛紛痛批法官判決不公。

  我倒是想為法官說幾句話,法官判案能依據的就是證據,而不是根據社會氛圍,人民觀感好惡,這才是稱職的法官。就被告而言,多判一天都嫌重,就原告而言,少判一天都認為司法不公,至於結果如何?畢竟法律程序還沒走完,現在就下論斷,尚且言之過早。任何人都可以感情用事,用個人好惡來評論洪仲丘事件,甚至電視台往往用拉抬收視率的角度處理新聞事件,以期在營收上有亮麗的表現,但唯獨法官不行。俗話說:「天若有情天亦老」,老天爺如果要做到公平,帶著感情就不能做到公平。你說法官是法匠也好,說法官不食人間煙火也罷,法官只能就法論法,依證據判案。

  洪仲丘案對於542旅的一群軍士官而言,只是單純要把人送進入禁閉窒受罪,多做些體能操練罷了,硬要說是這群人故意將人凌虐至死,這種說法也太過遷強。而禁閉室的戒護人員只是按表操課,無論是證人的證供,與錄影帶畫面,也不見戒護人員對其特別「照顧」,何來凌虐之說。542旅的一群軍士官違法將洪仲丘送禁閉要付代價,禁閉窒的戒護士該對洪仲丘的身體狀況負責,漠視洪仲丘的求救,要為未能及時送醫導致死亡的業務過失坐牢。要說洪仲丘的死亡最該負責的就屬禁閉窒的戒護人員,但硬要指控其凌虐至死,為何一群禁閉生只死了一位洪仲丘?

  審判結果不令人意外,家屬與社會大眾反應也在想像之中,但認真而論,如果一群人處心積慮,用違法的手段將洪仲丘送禁閉是不對的,而一群人運用社會壓力將被告重判或錯判難道就對?說軍法審判是球員兼裁判,於是將軍法廢除,改由一般法院審理,現在法院判決不如人意,又說要國民黨下台才能改善司法。令人不解的是,到底是要求公平正義,還是做政治鬥爭?彷彿結果得按其認知來宣判才是公平正義。法院不能是國民黨開的,但也不能由社會上特定人士所干涉,應該還給法官單純的審判空間。

  洪仲丘案是個悲劇,將心比心來說,一個養這麼大的孩子去為國效命,送回來卻是一具冷冰冰的遺體,發生在任何人的身上都難以接受。但法律條文畢竟有其侷限,所追求的是社會正義的最大公約數,當然更不可能面面俱到。軍中除了是社會的縮影,更是高強度訓練的地方,死亡率必定高於一般社會的平均值,社會上發生的事,在軍中會發生,社會上不可能發生的事,在軍中也會發生,有些事是難以避免,只是不知道會發生在誰身上而已。台灣不少團體經常在各種社會事件之中「插股分紅」,其所追求的恐非公平正義,而是各人或團體的利益,最終將扭曲事件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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