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一早11點我打電話至鼎王麻辣鍋總公司,表達我在前
一晚不被尊重的消費經驗,到了下午的確有一位「張主任」的女性
主管回我電話。張主任一開始要求我再陳述一次發生事情的經過,
她也有聽完我所表達不被尊重的情緒,但接下來,她花了三十分鐘
的時間說服我(我認為是說服),告訴我現場工作人員很辛苦,要
看我們臉色,也要看外頭已經訂位客人的臉色,希望我能體諒,但
我不能認同他的說服,原因出在於,用餐時間一個半小時太不合理
,我們都還沒有用餐完畢,就被趕著結帳,送來的火鍋料也被一股
腦丟進火鍋裡,又被半逼著熄火,以及不停擦桌子示意要離開。

  張主任認為現場人員並沒有出錯,他們完全按照公司規定,用
餐50~60分鐘要結帳,接著再關火,然後盡快收拾桌子準備下
一位訂位的客人,張主任向我表示,如果我是要客訴服務人員態度
惡劣,她可以接受,可是如果是按照我所陳述的經過,現場人員沒
有錯也無辜,一再希望我能體諒。我又再度向張主任表達,我不是
要針對服務人員,我只是覺得這樣的消費方式,讓我們吃得又趕又
急又不舒服,甚至不被尊重,我一樣也是拿人薪水,難道我會無法
理解現場人員的辛苦嗎?張主任接著又表達,用餐時間一個半小時
,是總經理規定的。

  她在鼎王四年多來,已經接過同樣的客訴超過一百件了,她也
有向經理表示過,但一直以來都如此,所以她還是認為我應該體諒
他們的無奈。這下我有點火了,我不是要針對服務人員,我只是認
為我親身體驗了這樣鄙視消費者的消費方式,而且網路上又這麼多
客訴,鼎王總該尊重一下消費者權益吧,真的不是針對服務生,是
針對張主任口說所謂的總公司的規定。於是,我跟張主任說,如果
一直要我體諒服務生辛苦,那這通客訴電話就一點意義也沒有,請
讓我跟總經理講電話,我要向他表達,畢竟我是鼎王的消費者,現
在又不能得到滿意的回應。

  但張主任竟然跟我說:「如果總經理願意接你電話,那問題早
就解決,我們也不用得到客人這麼多壓力。」我一聽完這樣的回應
,我更生氣,所以有點不理性的回應了張主人一句:「既然這總經
理、這公司這麼爛,你怎麼不離職呢?」沒想到張主任還能回話:
「我離職不就害到下一個人!」最後張主任向我說,其實一個半小
時的用餐時間也算充足,因為其他桌的客人也如此,(對不起,我
內心想罵髒話了,張主任殊不知台灣人是太有人情味,為了不給服
務生難堪,所以寧願犧牲自己權益嗎?)接著又說她有向當時在場
的服務人員調查,我們預約的六點半位置,其實六點五十分才到齊


  還提醒我預約要準時,我立刻向張主任表示,我們六點半就已
經有五位到了,甚至也提前幫大家點鍋底,六點五十到的人,坐在
餐桌上,鍋底都還沒送上來呢!我也一再跟張主任說,我們有不被
尊重的感覺,一個半小時花了四千五,還沒吃完就要被催趕,好像
叫我們待滿一個半小時就快滾蛋,令人不舒服。張小姐也在電話的
最後一句話回應我:「如果你還是想表達一個半小時吃飯時間不用
,那對不起,我無能為力。」電話就這樣掛了,張主任不開心,我
也很生氣,我沒有遇過服務業是這麼樣回應客人的客訴,甚至我從
頭到尾都沒有口出惡言,但既然張主任說她是無辜的。

  請問鼎王麻辣鍋,有哪一位可以負責,請站出來看看我們這些
一樣無能為力的消費者,請尊重我們的權益好嗎!(以上是瑤瑤
於部落格的文章,到鼎王麻辣火鍋店的受氣不愉快的經驗,正巧筆
者上個月也與家人一起至鼎王麻辣火鍋店高雄店消費,感覺也是令
人非常不舒服,三個大人加上兩個小朋友花費二千餘元,事後只有
一個感想,這家店已被列為拒絕往來戶,從此不會再去。所講店大
客,奴大欺主,雖說鼎王的規定非常清楚,用餐時間只有一個半小
時,但通常這種規定只會出現在只到飽的店家,而單點付費又有此
規定,明顯不合理,誰願意花錢受罪呢?)



  上個月回高雄家中,舍弟提起,有一家很熱門的麻辣火鍋店鼎
王,生意非常好得先預約,因為筆者向來喜愛食用麻辣火鍋,於是
一家人就預約前往。一切尚稱正常,就在吃飽之餘,舍弟問了筆者
,是否還想點些什麼?筆者此時想起,用餐規定時間快到了,此時
再點還有時間吃嗎?於是請了服務生詢問,結果是不行!天底下有
這種事,消費者想再點菜食用,一家專做吃飯的店家偏偏不能滿足
消費者吃飽的求要,時間到了就得趕人。原本想要點,點了之後再
好好鬧一場,看看店家怎麼處理,不過舍弟一向是個性溫和,又帶
著孩子,何況筆者又得搭車返回台北,雖有動念卻也沒有行動。天
底下有想吃不能再吃的規定,恐怕也只有鼎王了!

  所以到鼎王就得快點快吃快閃,連加點菜的時間都不夠,到鼎
王令人開了眼界。在台北吃過不少單點麻辣火鍋店,一群人吃飯喝
酒聊天,從店家開張吃到店打烊是時有之事。筆者最喜歡將高樑事
前請店家冰在冷凍庫之中,因為酒精度超過50%,高樑在冰箱之
中是不會結冰,但是溫度卻在零度以下,火燙的麻辣鍋,冰鎮的高
樑,實在是人間一大享受。能夠盡情的用餐,暢快的聊天,想吃什
麼隨時加點,更不會有趕人的情況,要是今天筆者招待朋友,還讓
朋友吃不飽被趕著走人,那真是天底下最沒面子的事,從瑤瑤與張
經理的對話中得知,四年來投訴超過百件,這種店還能去嗎?

  記得有一次與美雲到一家店用餐,店裡是滿滿的客人,領檯經
理很熱情的上來說明大概等侯的時間,確定我們要用餐,又做了登
記,並且引領我們到非常舒適的沙發上就坐,送上熱茶待招。沒想
到惱人的事隔不了多久就上演,領檯居然領著比我們晚到的客人入
內用餐,於是美雲叫住了領檯經理,不是我們先到先登記先排隊的
嗎?為什麼是別人用入內用餐?領檯經理表示:因為我們只有兩個
人,而對方有八個人,而空出來的是一張大圓桌,所以先領對方入
內。美雲此時就抗議表示:如果有這種規定,為何事先不說明?如
果可以不按順序,何必登記排隊,於是有了爭執。

  當筆者加入戰局之後,場面更是難看,尤其在高級餐廳之中,
於是領檯經理只好領著我們到一張足足可以坐上十二個人的大圓桌
上就坐。結果美雲點了一桌的菜,最後倒楣的自然就是筆者,而排
在後面八位客人隔沒多久等到一個八人座的方桌,這種場景真是怪
異。不過消費者的權益是由爭取而來,否則再等下去,恐怕後面來
的人是人人就坐,兩個人仍坐在沙發上傻等。碰到像鼎王這種店家
,要是碰到美雲,肯定是在結帳前點上滿滿一桌子菜,看店家如何
處理?趕人嗎?沒吃的食物怎麼算錢?強制打包帶走,倒看看店家
如何強制?店家有規定,看似合理,可是消費者非去不可嗎?



arrow
arrow

    cooperbm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