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擺了數年之久的監察院終於重新啟動,民進黨執政期間的各
項案逐一浮現,自然免不了一場政治口水,是國民黨進行政治追殺
,勝選之後對公務人員秋後算帳。事實上政治口水與人民無關,人
民要看的是結果,政黨輪替正好做一次民進黨執政總體檢。民進黨
政府任內推動的鐽震案、新聞局統籌各部會預算辦理入聯文宣,以
及中正紀念堂改名等重大政策,都在政壇引起軒然大波,政策主導
者都聲稱一切合法。不過監察院審計部廿九日出爐的「中央政府九
十六年總決算審核報告」,宣告上述三案違法,鐽震案更「破壞軍
政、軍令及軍備三權分工的組織機制」。

  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指示之下,國防部軍備局投資台灣鐽震
公司九千萬元,審計部報告指出,此案有五大「未依法行政」缺失
:一、國防部及及軍備局之辦事細則未經修訂前,即逕自將資源司
原職掌科技建案等軍政業務,移轉至軍備局,破壞軍政、軍令及軍
備三權分工的組織機制;二、規畫成立「國防產業發展指導委員會
」,未完成行政程序;三、利用非營業特種基金執行的彈性,規畫
以補辦預算方式投資鐽震公司,「涉有規避立法監督之嫌」;四、
原規畫投資鐽震公司的股權比率,踰越既有規定範疇;五、原規畫
投資以銷售形態為主的鐽震公司「於法無據」。

  新聞局辦理「強化政策宣導及整體施政傳播專案」和「加入聯
合國宣導」等政策宣導花費二億四千餘萬元,研考會辦理「清查不
當黨產.捍衛國家資產」巡迴展一千餘萬元,以及體委會補助民間
團體辦理「全民傳聖火.前進聯合國」活動五百廿五萬元,有預算
執行不符法制,辦理成效不彰等財務重大違失。審計部認為,上述
三單位辦理的四項活動一共有十二項重大缺失,未來將由監察委員
調查相關人員違失。對此,新聞局長史亞平頗替常任文官抱屈,看
過新聞局會計主任當時做出「不建議」動用預算的公文,公務員也
是聽命辦事,應該要追究的政策主導者的責任。

  至於中正紀念堂改名,審計部表示,截至本年度止,中正紀念
堂管理處的組織條例廢止案尚未經立法院審議,而台灣民主紀念館
組織規程也被立法院法制、教育文化委員會否決,機關更名未完成
法定程序,因此,已經執行的相關預算一億一千五百萬元,適法性
有待釐清。監察院八月重新啟動,準監察院長王建?表態要辦「巴
紐案」。據立委轉述,最新出爐的九十六年度決算審核報告,審計
部直指外交部辦理巴紐建交案,預算使用不但違反《預算法》,且
全案決策、處理過程沒有風險管控,公帑疑遭侵吞後恐「回收無望
」,已將全案報請監院處理。

  此外,審計部九十六年度決算報告昨送至立法院,其中包含外
交國防機密部分。立委轉述,審計部對機密預算審核意見,主要是
認為部分預算執行率偏低,有待改進,但報告特別點名「巴紐案」
,認為此案有財務上「重大違失」。立委透露,審計部對巴紐建交
案,列出四大缺失,包括外交部原編列亞太地區相關外交預算,僅
一點五億元,但為了巴紐案,挪用其他預算經費近八點五億元,違
法《預算法》;另外交部匯款給巴紐案中間人金紀玖、吳思材十億
元,沒有風險控管機制等,且公款疑遭侵吞後,後續也沒有循外交
或法律途徑處理,導致國家蒙受重大損失。

  國防部機密預算審核部分,審計部除對國軍武器裝備系統整合
,提出相關檢討,另認為攸關國軍通信設備汰換的「建國案」決策
一再變動,影響部隊通聯品質,也應檢討處理。但立委認為,審計
部著墨最多的,還是軍情局「帳外帳」疑案。情報單位為了情治工
作,會設立有實際營業行為的「掩護機構」,這些掩護機構的盈餘
,應列入政府歲入,但軍情局對這些帳目卻沒有依規定揭露、刻意
隱匿,讓這筆款項淪為「帳外帳」。審計部報告認為,至九十六年
十月廿四日為止,這些掩護機構歷來盈餘,高達二億一千多萬元,
審計部多次為此函請國防部查明,國防部迄今沒有負責任的答覆。

  卡玫基與鳳凰颱風造成重大災情,監院昨天公布的「中央政府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九十五
、六年度,扁政府執行治水特別預算進度嚴重落後,歲出編列三百
零九億六千五百萬,應付出但遭保留的金額高達一百八十七億三千
餘萬,占預算數高達六成。這分報告也直指政府各項治水計畫執行
成效都欠佳。與地層下陷息息相關的地下水抽用不減反增,經濟部
水利署辦理「第二期地層下陷防治執行方案」,經費總額為十億八
千多萬元,執行期間是九十年到九十七年度,橫跨宜蘭、桃園、雲
林等八個縣市,執行率嚴重落後。

  但從執行結果來看,九十五年應有六成五的地區「地下水水位
不再下降」,實際上只有四成九,差距超過一成五。再從地下水的
抽用量來看,計畫目標是在九十五年時,其抽用應該是「降低」到
四十五點五五億立方公尺,但實際上卻是「增加」到四十八點二六
億立方公尺,不減反增。另外,水利署辦理「重要河川環境營造」
、「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和「海岸環境營造」等三項計畫,
總經費達到八一○億餘元,計畫應該到今年底為止;不過執行至今
,審計部認為河川構造物更沒能在防汛期前完成歲修;即使已經完
成的河川、海岸,也沒能妥善維護。

  在水庫清淤方面,包括石門水庫、集集攔河堰、石岡水壩等等
,清淤狀況欠佳,都是「愈清愈多」。其中集集攔河堰蓄水量只剩
原設計的一半左右,石岡水壩更只剩三成二。此外,截至去年年底
,全省待規畫的治水案件有一百六十七件,完成案件僅廿七件,達
成率僅百分之十六點一七,治理工程完成比率未達六成,應急工程
完成比率也低於五成。值得注意的是,花蓮縣壽豐鄉「樹湖溪源頭
滯洪池復原」等七件工程,全是與治水無關的涼亭、景觀木造平台
、牧場式欄杆及各式休閒步道等景觀設施,施工費用計一千八百餘
萬元,嚴重違反預算法相關規定。

  依「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綱要計畫」,就已完成規畫的廿七個
水系優先治理,尚未規畫的一百廿三個水系與事業海堤,則俟規畫
作業完成後接續辦理,但就後者編列的一百八十二億元經費,至九
十六年底,預算執行率僅百分之廿五。農委會辦理的「農田排水」
計畫,核定廿五件工程,也僅完工兩件。監院審查報告中也點出,
自九十五年起陸續發包的八十個水系治理工程中,竟有七十八個水
系因縣市政府未能配合籌措用地經費,或取得用地有問題,導致工
程進度中輟或落後。當然還有更多未及記明之事項,不禁令人感嘆
:八年八百億,預算不能通過罵,但是通過之後又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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