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課綱微調爭吵不休,很不幸的,於今日中午傳出一名學生自殺身亡的消息,在社會上引起喧然大波,而且加深了藍綠對立。看到網路上,不同立場的人們彼此攻擊漫罵實屬痛心。雖然念過幾天書,憑心而論,實屬法律門外漢,原本不想針對法律問題提出見解,但還是忍不住想說幾句話。

  我的部落上有些知名法律專業人士,如姜律師與小凡等人,如不足之處,尚請予指正。關於課綱微調最爭議的部份「所謂違法課綱真的違法嗎」?反對人士指證歷歷「法院判決課綱違法」,國人討論問題最可怕就是看新聞,而且是看自己特定立場的新聞來評論事情,那我們就先看看法院的判決主文。

  判決主文如下: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否准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分均撤銷。被告應就原告民國103年2月7日之申請,作成准予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其中關於簽到表部分僅供原告閱覽、抄錄);及就記名投票單部分供原告閱覽、抄錄之行政處分。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判決主文中明白顯示,本案在案由即已表明,本件是「政府資訊公開法」事件。用白話的說就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部分」該不該公開。訴訟標的是教育部是否應該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然而此案是教育部敗訴,但仍目前在上訴當中。

  判決主文當中,並未提及課綱微調實體內容與審議過程的合法性,課綱微調通過本身並未被法院判定不法。即便是未來,教育部上訴之後仍然敗訴,教育部就得依照判決,公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如此而已。如果勝訴的是教育部,關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自然不用公開,整件訴訟與課綱微調本身是否違法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

  為什麼一個孩子理直氣壯的指稱政府違法,而且強行實施違法的事情。所以逼使一群孩子必須使用非法的手段來阻卻違法,既然州官可以放火,百姓自然勇於點燈。我不明白的是,一個一個的專業法律人士在電視上用自己的專業背書,告訴人們法院判決教育部敗訴,於是「課綱微調違法」成了反對者最佳攻擊政府的理由。其實百姓的智慧不低,能否建議大家,去看看法院判決書怎麼判,至於名嘴說的,聽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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